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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推动执行到位 40余万元胜诉权益得以兑现

时间:2026-10-15  作者:郭 敏  新闻来源: 扎兰屯市检察院

“检察官,谢谢你!要不是检察院帮忙,这笔钱我是拿不回来了!”10月8日,扎兰屯市一位姓郎的大姐攥着印有“司法为民护苍生 秉公办案扬正气”的锦旗走进扎兰屯市检察院,声音哽咽。多年来,她为判决确定的款项四处奔走、多方求助无果,本以为这笔钱再也追不回来... ...经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推动法院恢复执行,4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落实到位,压在她心头多年的石头也落了地。

事情还要从2024年说起。郎大姐(化名)与陈某甲(化名)因借款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陈某甲一直未还款。郎大姐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主动提供陈某甲在扎兰屯市某小区有一处门市房的财产线索。该房屋系开发商抵偿陈某甲工程款而来,该房屋始终未办理过户登记。在执行中,案外第三人以房产虽登记在陈某甲之女陈某乙(化名)名下,系以房抵债归其所有为由提出执行异议;陈某甲又就评估面积提出异议。案件执行多次受阻,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郎大姐的借款再次“悬了空”。多方奔走无果,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受理监督后,承办检察官调取案件材料,与法院承办人沟通对接,对涉案房屋权属、房屋面积予以核实确认。围绕房屋来源、面积测算、执行异议逐项核查:核查开发商出具的抵账证明、缴费凭证等相互佐证,确认房屋虽登记在陈某甲之女陈某乙名下,实际权利归陈某甲;针对面积测算争议,督促法院向执行部门、测绘机构核清依据,并多次核对原始档案,经反复核实,面积异议问题终得解决;调阅案外第三人全部材料逐份甄别,与查实的借名登记、抵账及缴费凭证对照,确认其材料仅能印证其与陈某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指向房产权属,亦不足以对抗实际权利人。

一纸判决不是正义的终点,权益兑现才是核心要义。该案在检察监督的推动下恢复执行,4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落实到位,切实把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权利落到实处,既是民事检察监督守护公平正义的生动注脚,也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

[来源:扎兰屯市检察院 编辑:马源 责任编辑: 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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