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守护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近日,鄂温克旗检察院大雁地区检察院与旗大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开展专项执法司法检查活动,对大雁镇区内的商超、饭店、药店等经营商户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在检查中,重点查看医药经营者药品的购进记录、储存条件及处方药销售管理情况;查看商品经营者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三无”及标签标识不清的商品;查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整洁度、生产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情况,严格审查原材料进货台账及索证索票;查看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及后厨卫生情况,现场发现一家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卫生环境不达标、未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即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并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结合检查同步开展普法活动,通过现场讲解、案例警示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其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此次联合检查,有效排查整治了大雁镇区在食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


下一步,鄂温克旗检察院大雁地区检察院将持续用好“检察监督+行政监管”联动模式,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线索移送、成果互认”工作机制,聚焦食品非法添加问题、食用农产品安全、预制菜问题整治、特定场所餐饮安全、违规销售处方药及禁售药、医疗器械安全等重点监督领域,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