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发挥集中管辖工作机制的优势,加强地区间司法协作交流,推动检察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化运行,9月25日,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座谈会。会议特邀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呼伦贝尔市国家安全局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与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会。

座谈会上,包头市和呼伦贝尔市两地检察机关和两级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深入务实的工作交流。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高建锋介绍了该院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方面取得的经验:一是强化提前介入机制,在重大疑难案件立案初期即开展介入引导侦查,确保取证工作规范合法;二是要加强检法沟通协调,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就证据标准、法律适用、量刑考量等方面达成共识;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负责人根据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办理的专业性、政策性强的特点结合近年来办案实际提出:一是量刑标准需进一步达成共识和统一,建议推动建立类案量刑指导标准,共同研究制定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办案规范,加强案例指导,通过典型案例统一执法尺度,确保司法公正;二是协作机制待深化,亟需加强跨院信息共享和经验借鉴,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完善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流程;三是通过提前介入和指导侦查,建立高质效证据体系,进一步细化证据收集、固定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引导证据转化,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自治区国家安全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畅通日常沟通渠道,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执法司法标准共商等机制,特别是在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深化共识,切实提升依法履职、精准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更强合力。

此次座谈会通过跨地区检察工作的经验交流和对侦检协作的深入研讨,为构建更加高效的司法协作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与会各方表示,将以此次会议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将共识转化为工作成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成果落实到办案,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构建更为顺畅、高效的侦检协作新格局,提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