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对水资源的全方位、多角度保护,营造全民共建共享共护水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推进自治区检察院“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3月23日,鄂温克旗检察院在辖区开展“珍惜生命之源 共护碧水清流”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针对伊敏河、辉河两大水系,辉河湿地、伊敏河湿地、莫和尔图湿地等湿地周围的居牧民进行入户走访,以发放宣传册的形式,向牧民群众讲解关于候鸟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水源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办理的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解析法条、以案释法,让牧民群众对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贩卖野生动物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许可条件取水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后果有了更深地了解。此次专项活动,运用“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将普法宣传与水源地保护巡查紧密结合,既从思想根源上提升了保护区周边牧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又对保护区内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效预防。



伊敏河、辉河两大水系是鄂温克旗赖以生存的生命源,也是全旗草原生态、湿地保护的核心水源保障。下一步,鄂温克旗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履行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检察法律监督与行政履职在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同向发力,合力促进鄂温克旗生态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