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宪法宣传教育要求,厚植青少年法治信仰,11月28日,根河市检察院走进根河市第一小学,以“宪法护航,快乐成长”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同学们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宪法学习体验。

活动伊始,根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根河市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朱红伟致辞。他结合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寄语同学们从小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学会运用宪法保护自己,让宪法精神伴随成长每一步,争做新时代懂法守法的小公民。随后,检察人员围绕“宪法赋予我们的成长保障权”,重点讲解了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和获得物质帮助权四项基本权利。通过“身边案例+情景模拟”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场景:以“每天按时到校学习,不被随意剥夺上学机会”解读受教育权;用“不被无故限制活动、不被非法搜身”说明人身自由权;以“不被起侮辱性绰号、不被泄露隐私”诠释人格尊严权;用“家庭困难时可申请助学金或补助”讲解获得物质帮助权,引导同学们在轻松互动中理解宪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问答环节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检察人员精心设计“上学没用就不让上学,侵犯了什么权利?”“给同学取外号是否构成侵权?”等趣味法律问题,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作答。回答正确的同学还收到了文具礼品,现场气氛热烈。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将宪法精神与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紧密结合,使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了自我保护和法治意识。
下一步,根河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助推校园法治教育常态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法治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