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的认识,推动民族团结之花在全社会绚烂绽放,9月19日,根河市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团结红,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团结进步路”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发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手册,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详细介绍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借助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践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通过讲述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历史故事,普及民族政策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国家观和价值观。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民族政策的理解,使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族团结是国家繁荣稳定的基石。



活动结束后,根河市检察院组织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会,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二要立足检察职能,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合力;四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根河市检察院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持续深化检察职能,积极维护民族团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与内容,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