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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流量生意”触法网,检察公开听证敲响流量合规警钟

时间:2025-07-21  作者:霍艳艳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原本以为帮人在直播间‘撑场面’还可以赚钱,结果触犯了法律,我十分后悔。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再也不随意点击网络链接、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李某某感慨地说。

7月18日,鄂伦春旗检察院对李某某非法经营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岱岷主持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全程参加。李某某于2022年接触网络直播时结识上游犯罪分子田某某,邀请其从事“为抖音直播间虚增人气”业务,李某某接到上游涨人气订单后通过微信群聊和朋友圈群发任务,组织他人在特定时间段进入或停留在相应的抖音直播间,为主播提高虚假人气、关注量以营造主播带货商品畅销等假象,李某某从中收取佣金渔利。

听证会上,李岱岷检察长首先向参会人员阐述了召开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听证程序,承办检察官主要从本案的基本案情、证据情况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做出详细介绍。经审查认为李某某组织“刷量”并从中渔利的行为,破坏了网络直播平台的公平竞争秩序,扰乱了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已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但李某某的违法所得数额不大,且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好。综合上述情节,承办检察官认为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围绕案件社会危害性展开评议,听证员代表提出,此类“刷量”行为虽有违法性,但李某某主观恶性较小,且已深刻认知到自身的错误,从宽处理更能体现司法温度还能给予其回归社会的机会,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拟不起诉决定。

在“流量至上”的互联网时代,直播间人气值、好评率、点赞量等数据,已成为消费者判断商品质量的重要指标。不法分子组织“真人水军”制造“虚假流量”以获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网络生态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更是侵害了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此次公开听证,不仅以个案释法说理,更让“刷量引流”的违法性深入人心。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在守护法律底线的同时,为诚信经营护航,让网络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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