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红参加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并作了题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呼伦贝尔地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专题报告。张晓红检察长立足全市检察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进行详尽阐述。
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贯彻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和业务性的高度统一。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博大精深的内涵,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知行合一、理论联系实际,指导检察工作实践;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全领域;要增强讲政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正确处理讲政治和抓业务的辩证关系,在具体检察工作中体现政治站位和政治智慧,以高度敏锐的政治思维抓实、抓好繁重复杂的检察业务工作,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精准服务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检察工作法律性和社会性的高度统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认识问题,二是能力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服务大局观念,就要树立其更理性、更平和、更文明、更规范的执法司法理念,真正做到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法律上的自觉,遵循司法服务大局的走向,明晰服务大局的范围和边界,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加快从权力依赖向能力依赖转变,切实提高服务保障大局能力;要明确服务大局的总体思路,丰富服务大局方式,把握好服务大局和法律监督的关系,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要立足实际选好服务保障载体,切实增强实际工作效果;要稳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主动作为,有效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实现检察工作专业性和创新性的高度统一。要适应法律监督职能内在需要,树立科学的专业化理念,系统培养检察人员的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稳步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水平;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突破制约瓶颈,创新党建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机构设置、创新办案模式、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快速发展;要牢固树立系统理念,正确处理好专项工作和常规工作、新增业务和传统业务、司法办案和检务保障的关系,努力使各项工作有机协同,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短板,统筹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