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动态信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首家推出蒙汉 双语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时间:2020-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广大蒙汉群众及法律工作者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建设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治区检察院聚焦民族团结,聚力双语检察,精心编译了蒙汉双语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1260条,分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和附则,法律条文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保障民事权利的“宝典”。

  检察机关在保障少数民族群众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自治区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更高期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从今年8月份开始着手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历时4个月,历经初审、复审、终审、校对、核读、审读,并经中国民族翻译局蒙文室审定,精准完成了16.4万余字的蒙文翻译任务,确保了民法典1260条译文的准确性、专业性和规范性,为广大蒙古族群众和法律工作者献出了又一部立足现代、方便司法、推进普法、服务百姓的“检察新品”。作为首家翻译完成的蒙汉双语版民法典,对于推进民族语言与法治语言的深度融合,强化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统一规范民事法律术语翻译、指导民族地区司法实践、推动蒙古语言法律文化繁荣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自治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办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作为“十四五”时期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积极开展蒙汉双语版民法典送基层、送学校等活动,12月底前实现八省区蒙汉双语检察人员全覆盖,推动民法典真正走入、走实、走深到群众心里,为打通民法典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 友情链接
  • 其他链接
  •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检察头条号 检察头条号 检察抖音号 检察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