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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打造“四语+检察”品牌 服务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

时间:2020-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是全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由鄂温克族、蒙、汉、达斡尔等26个民族组成,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一直以来,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综合运用“四语+检察”工作模式,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四语”+办案,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该院全力支持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参与诉讼,组建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办案组,针对鄂温克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的特殊情况,在办理鄂温克族群众案件时,指派通晓鄂温克语的检察官参与翻译工作,以维护其使用本民族语言参与诉讼的权利。该院在办理辖区内辉河发生的巴某故意伤害一案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说的不是一种语言,双方始终没有达成和解。该院副检察长(“四语”检察官)承办了这个案件,同时运用鄂温克语和蒙语同双方交流,把案件性质、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认罪认罚的从宽后果向其说明后,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四语”+未检,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该院始终关注民族地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打造“四种语言+未检”工作品牌,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根据工作特点,集中优势资源向未检队伍倾斜,配备业务精、善沟通的女性少数民族检察官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配齐检察辅助人员,实现未检队伍规范化、专业化。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挂牌成立鄂温克旗首个驻公安机关“哈拉木吉一站式询问中心”(哈拉木吉为蒙古语“关爱”的意思),开启“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新模式,依法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率达到100%。打造“四种语言”法治宣讲新态势,用少数民族学生熟悉的语言讲述法律知识,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17人,共开展法治巡讲30余场次,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2019年,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市“五四”运动100周年座谈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三、“四语”+服务,畅通和保障民族地区群众诉求渠道。突出服务群众“语言无差别化”,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少数民族语言服务窗口,开通“四种语言”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转变传统接访工作模式,“四语”检察官深入牧区变“被动上访”为“主动约访”,变“坐等接访”为“带案下访”,将“接待室”搬到大草原、搬到牧民家门口,“零距离”倾听牧民群众心声,用少数民族语言与牧民沟通交流,解疑答惑,深受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和认可。同时,不断强化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10人,其中涉及少数民族案件3件3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4.9万元。
  四、“四语”+宣传,实现法律宣传全覆盖。该院结合草原地区点多线长面广的地域特征,由被动宣传向主动筹划过渡,利用“瑟宾节”“那达慕”“精准脱贫”“送法下乡”“送法进家室”等有利时机,通过法治宣讲、检察移动方舱、新媒体平台、鄂温克旗草原检察乌兰牧骑等多种形式,深入苏木乡镇开展巡回法律宣讲活动和走访服务活动。组织全院蒙汉双语检察干警对相关检察职责、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宣传材料全部进行编译、印制;成立“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将能够熟练使用“四种语言”的检察官列入其中,增强草原牧区法治宣传亲和力,拉近与牧民群众的距离,将法律宣传、检察宣传多语言化,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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