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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国家在加强民族团结 宣传教育方面制定了哪些政策

时间:2020-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近年出台了多个相关政策措施。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同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2010年,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有关意见》。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相关意见。上述文件都对在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出了部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在学校深入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充分发挥爱国爱教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借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四是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如组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团等,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向先进学习。五是积极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宣传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成就,办好少数民族语言媒体,鼓励创作民族团结主题的文艺作品等。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随着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千变万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也要顺应新的形势,要更加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一是树立人文化的理念。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做“滴灌式”的宣传教育,多做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工作。二是多运用大众化的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三是打造实体化的载体。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载体,挖掘各民族节庆活动的内涵和价值,使民俗活动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融为一体。在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中嵌入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面向基层,贴近普通民众,创建一大批能起示范作用的社区、乡村、单位、学校、连队和各类寺院,努力营造关心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我们要顺应这种形势,出台有利于构建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要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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