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作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依法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行业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鄂伦春旗检察院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月。
一、实地走访 掌握问题清单
检察人员对辖区内政务服务大厅、公立医疗机构、火车站、客运站以及金融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未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志或未将优抚对象列入优待服务范围。
整改前
二、诉前程序 精准监督
针对前期调查掌握的问题清单,鄂伦春旗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积极与旗政务服务局进行沟通,督促其依法履职:
一是依法履行保障军人医疗和出行优待职责,开展军人依法优先标识自查行动,规范设置涉军优先人员范围,为涉军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发布拥军优属宣传标语,宣传军人依法优先相关政策,营造敬军爱军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回头看” 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鄂伦春旗政务服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主动与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多措并举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经鄂伦春旗检察院联合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头看”行动,发现旗政务服务大厅严格按照优抚范围完善了军人优先服务标识,并使用LED滚动屏,加大宣传力度,有效营造拥军优属浓厚氛围。
整改后
服务好、保障好军人权益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 也是检察机关贯彻“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具体落实。下一步,鄂伦春旗检察院将及时总结经验,能动履职,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为新时代强军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