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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检察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04-10  作者:李子杰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4月8日,鄂伦春旗检察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通报介绍2023年以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鄂伦春旗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魏宏斌出席会议,旗委宣传部外宣室负责人臧淑红主持会议。

工作情况通报:

立足检察履职,严惩电信网络违法犯罪

鄂伦春旗检察院始终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扛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职责使命,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为诈骗分子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转账洗钱等服务的上下游关联犯罪。通过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利益链,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态势。自 2023 年以来,受理审查逮捕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 38件 51人,批准逮捕 34件 47 人;受理审查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 79件 94 人,提起公诉 62 件86人,其中起诉涉嫌诈骗罪11人,起诉717涉缅北电诈犯罪2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4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45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罪1人。!

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一是加强协作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二是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理念,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的作用,对疑难复杂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实质化开展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工作,做到更加及时、准确打击犯罪;三是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23年以来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件、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5件,有效提升了监督质效,推动刑事诉讼制约监督机制发展完善。!

加强公检法配合,统一执法办案标准

鄂伦春旗检察院结合不同阶段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针对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的区分认定以及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证据标准等难题,与公安、法院开展同堂培训,通过强化经验交流,切实解决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有效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逐步形成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精准打击的工作格局。!

开展反诈宣传,推动落实综合治理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反诈的意识。一方面借助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载体推送防骗小知识、典型案例以及制作《鄂检剧能说》反诈专栏宣传视频等多方位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骗防骗的能力。另一方面深入校园、社区、企业等地开展面对面宣传,结合“反诈宣传月”“法治进校园”等活动,通过案例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下一步,鄂伦春旗检察院将切实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不断把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压态势,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答记者问结合鄂伦春自治旗实际情况,请说一说今年检察机关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点有哪些?

一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系统治理,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落实依法从严方针,强化全链条纵深打击,遏制电信网络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三是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加强电信网络犯罪司法研究,准确把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的刑事政策,统筹好行刑衔接,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四是进一步促进源头治理,延伸司法职能,提升人民群众防诈反诈能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五是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隐蔽性强、作案手段层出不穷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对电诈案件的办理质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方式多种多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该如何应对电信网络诈骗?

面对多种多样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坚决做到“五不”。一是不轻信。切勿轻信网络发布的“高薪招聘”“刷单兼职”等信息,要寻求正规求职就业途径,审慎作出决定。切勿轻信冒充公检法、客服、领导、亲友等来历不明的电话。二是不贪利。切勿被网络上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宣传噱头的虚假炒外汇、股票、虚拟币等所蒙蔽,切勿被所谓的内幕信息、专家意见所动心。三是不点击。不要点击任何来路不明的网页链接,不要扫描任何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要安装任何来路不明的APP软件。四是不泄露。不要随意在网络上向他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银行账户、存款、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谨防成为精准诈骗对象。不要随意将个人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提供给他人使用,谨防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凶。五是不转账。不要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尤其是不随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不要根据群里人员指示进行账号密码输入等操作。在汇款、转账前,再三核实对方身份和账户,守好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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