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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

时间:2024-12-02  作者:吴琳  新闻来源: 市检察院机关党委

2024年11月29日,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近期讲话精神、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和系列文件部署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秦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持续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要持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落实。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要求,积极服务保障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严格执行重大改革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改革同党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涉外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依法履行涉外检察职责,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要深入推进“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密切与俄蒙司法部门交流合作,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统筹与蒙古国、俄罗斯接壤的沿边所在地检察院在打击犯罪、保护生态、服务企业等方面一体发力,共同守护内蒙古边疆稳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要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在丰富的涉外检察实践中不断锤炼过硬的本领。要认真贯彻落实王旺盛书记在市委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的要求,统筹基层检察院一体办案、综合履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高效开展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融合法治监督体系,有效督促地方政府及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会议要求,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各部门负责人要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检察人员时刻紧绷意识形态工作这个弦,发挥意识形态的正面领导作用。要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实现第一时间掌握涉检负面舆情,确保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精准处置。要深刻吸取政治底线失守的教训,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检察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相融合,紧盯不捕不诉、民事监督等重点环节,坚决支持驻院纪检组履行监督专责。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下发的以案促改的要求,切实厘清在以案促改工作中的职责,以违纪违法案例为镜,持续不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集体学习,并围绕“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主题进行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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