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呼伦贝尔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与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共同召开河湖管护与检察监督协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秦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以及市水利局、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座谈。
会议就《呼伦贝尔市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研究讨论。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梁心蕊对《实施办法》起草情况进行说明。随后,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完善《实施办法》和进一步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行了充分交流研讨。
段锐会局长指出,此次会议以讨论《实施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河湖长制办公室和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络,以往的工作中,“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发挥明显,有力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其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水利行政机关也将持续发挥工作主观能动性,共同努力提升法治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秦虎检察长强调,河湖保护是202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河湖长制办公室和检察机关在以往的协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希望双方继续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尤其在信息共享、大数据应用、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真正把“河湖长+检察长”协同机制作用发挥好、落实好,切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到工作中来,守好呼伦贝尔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