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一场借款纠纷“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谢谢了,谢谢了……”回访时,张三夫妻二人一直向检察官说,这一声声来自农村夫妇最朴实最真诚的感谢,表达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认可。
2018年,张三借给同村李四3万元。后二人均在外务工,此笔借款一直未清偿。2021年5月,得知李四返乡,张三便委托外甥王五前去索要,李四以王五为债权人出具了一张本息合计3.75万元的借条。借款到期后,因李四未能还款,王五以自己的名义将李四起诉。法院进行了缺席审判,判决李四支付王五本金及利息3.6万余元。2024年2月,李四的妻子返乡,主动偿还张三借款本金及利息3.05万元,收据载明双方再无债权债务关系。事后,法院依王五的申请,扣划李四名下3000元至王五的账户。李四这才得知自己被王五起诉了,且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李四认为,自己是向张三借款,借款本息已还清,被执行的3000元应当予以返还,且法院错误适用公告送达,剥夺了他的辩论权。李四因不服一审生效判决,于2024年4月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以再审申请已经超过申请再审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三则表示,李四应按照判决内容继续支付利息,对法院长期未能执行到位存在不满情绪。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昔日邻里反目成仇。
就在李四多方奔走控诉无果时,他听说了阿荣旗检察院的“检察长接待日”,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于今年1月来到该院寻求帮助。该院检察长王晓峰接待李四后,在了解案情的同时,耐心疏解他的情绪,并指派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刘丽带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经依法调阅法院的审判、执行卷宗,走访、询问张三和王五,查明张三和王五对案涉3万余元借款是同一笔借款没有异议,且没有重复取得的意思,审判过程虽存在程序瑕疵,但裁判结果没有给双方当事人造成实际侵害。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司法程序空转,该院检察官从法理和情理入手,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借款双方于日前达成了和解。双方均认可将李四主动偿还的3.05万元和法院执行的3000元作为最终给付数额结案。和解协议签订后,李四撤回了监督申请。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