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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网》: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检察院: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 农民工讨薪路畅通无阻

时间:2023-05-15  作者:怀维妍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我是吉林人,带着几个老乡北上内蒙古讨生活。大桥刚开始搭建时正值雨季,大雨多次冲毁施工桥面;铺设水泥路面时已至初冬,大雪、霜冻......整个施工过程困难重重。如今我们盖的大桥早都通车了,活干完了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那些同乡因为信任才跟我一起干活,我只能硬着头皮先给他们垫付部分劳务款,导致我现在的处境更加艰难。我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请检察机关帮帮我!”许某双手紧握,目光恳切地看着办案人员。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依法维护农民工等弱势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落实“数字检察提升工程”工作部署,在使用劳动者维权模型排查案件线索过程中,发现黑龙江某公司拖欠许某工资案。经联系许某本人确认案情细节,检察机关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迅速与鄂伦春旗交通局核实情况,证实由于工程至今没有验收,确实存在部分工程款未拨付的事实。农民工许某不知道该如何收集证据,缺乏维权的法律常识。

检察机关了解许某的困难后,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启用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调取了交通局与承包单位黑龙江省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完善案情资料。

为进一步核实案情,为申请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检察机关就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履职主动担当作为表示赞许。听证会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向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向鄂伦春自治旗交通局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请交通局充分履职,对施工工程及时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及时支付剩余款项。

其他当事人王某对办案检察官说:“我才知道检察机关还有支持起诉的职能,别人还欠我工资款,我也需要得到检察机关的帮助!”检察机关靠主动积极作为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突破了诉源的缺口。

时至此时,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已经对该案立案受理。这是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首例支持农民工起诉的案件。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结合数字检察,发挥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矛盾化解、支持起诉的检察职能,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揪心事,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审 核:王际蕴][责 编:王亚伟][通讯员:怀维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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