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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网》: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内蒙古森工集团、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召开生态保护协作座谈会

时间:2023-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促进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5月6日,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内蒙古森工集团、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召开生态保护协作座谈会,联合签署了《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关于建立共同保护大兴安岭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以建立共同保护大兴安岭工作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机制、保障措施四方面为核心,为大兴安岭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效服务和有力保障,对保护好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座谈会上,三方围绕如何加强生态保护协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检察长秦虎表示:此次座谈是贯彻落实最高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以及2023年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化生态检察区域协作,自治区检察院以“三大协作主场主力”为核心,部署开展了全区检察机关“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全区“三大协作主场主力”中重要一项就是“山林保护协作”即以大兴安岭林区为主场,以呼伦贝尔、兴安盟、通辽、赤峰四盟市检察机关为主力,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为牵头单位,共同开展好山林协作保护工作。山林保护区域协作最终目标是围绕以大兴安岭林区为核心的山林生态环境保护,打造辐射全区检察机关的山林保护生态检察“大协作”保护模式。以大兴安岭林区为核心,从市内跨旗县起步,向跨盟市发展,着力构建山林保护区域协作新格局。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直以来得到了森工集团以及森林公安的大力支持,此次座谈,检察机关希望通过多方合作、加强联系、征求意见,将山林保护工作做实做好。山林保护协作过程中,检察机关主要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刑事案件办理,聚焦涉及山林保护重点违法犯罪问题,如盗伐林木、非法狩猎,根据案情进行有力打击。二是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采用刑事案件办理与公益诉讼相结合的方式,遏制破坏大兴安岭林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高发势头,采取多元化线索发现和线索核查方式,发挥山林保护公益诉讼效能。尝试惩罚性赔偿与替代性修复等方式,做好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挽回国有财产损失。三是提供法律咨询,针对山林保护领域案件进行法律把控,明确执法标准、规范取证方法、确定执法尺度,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提供与释义进行系统阐述。对重大疑难复杂或存在其他现实办理难度的跨区域案件,检察机关可派人成立专案组,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与地方党委通力协作,推动全领域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四是通过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针对违法行为地、损害结果地、违法主体所在地跨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市检察院协调全市各旗市区检察机关加强配合,统一制定方案、统一调配力量,形成案件办理合力。对于跨盟市重点破坏大兴安岭山林生态环境案件,对异地调查取证、委托鉴定等需要相邻盟市检察机关配合的工作,市检察院将与相关盟市院进行沟通,以强协作重配合为案件办理提供便利。

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闫宏光表示:希望以本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加强对接交流,进一步巩固提升信息共享、“两法”衔接、联合督办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三方协作机制高效运转,形成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强大合力。以三方共同签署的《意见》为导向,继续健全完善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公益诉讼、碳汇协作、赔偿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快构建三方联动、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高效长效管理体系,发挥各自优势,放大叠加效应,共同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分析解决生态保护发展领域相关问题,打好“组合拳”,下好“先手棋”,守护好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二是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依法治林新模式,全面筑牢生态保护屏障。立足“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良好基础,加快形成林长、警长、检察长贯通协作、执行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探索建立“生态司法+碳汇”协作机制,森工集团积极受邀参与涉林碳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公开听证等。三是遏止毁绿行为、增强法律震慑,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充分发挥森工集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涉林行政、刑事案件查处力度,持续聚焦案件应移未移、应立未立、以罚代刑等重点问题的监督整治,用法治力量保护森林资源,充分释放“两法”衔接震慑效应,实现打击一处、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王冰凌表示:此次检察系统组织开展的生态检察山林、河湖、草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是对构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山林保护协作区、共建“平安林区”、“法治林区”、“美丽林区”的最有力支持。在执法层面的衔接工作上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共同保护工作机制的探索和推进;二是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三是充分利用政法大数据工作平台,实现数据双向交换共享,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运行。

会议听取了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巴瑞明对“山林保护协作”工作具体内容介绍及协作目的要求。听取了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关立春从林区概况、林区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建立司法协作机制、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三方面工作汇报。听取了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贵才就林业和公安改革深入推进后,工作开展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及该局在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上取得的成效。

随后,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闫宏光、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检察长秦虎、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政委王冰凌举行签约仪式。

[审 核:王际蕴][责 编:王亚伟][通讯员:鄂莹 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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