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鄂伦春旗检察院党组着力推动司法办案现代化,组建全区检察机关首家公益诉讼“鸿鹄绿卫队”,运用无人机技术辅助调查取证,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在守护绿水青山,维护公共利益,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鸿鹄绿卫队”赋能生态检察工作
“鸿鹄绿卫队”由鄂伦春旗检察院牵头组建,检察机关、国有森工公司、无人机爱好者等积极参与。无人机操作者经严格审查后,被聘任为公益诉讼观察员和检察官助理职务配合检察官履行监督职责。
“鸿鹄绿卫队”取自“洪湖赤卫队”保护红色政权的谐音及意境。鸿鹄,指代鸿雁和天鹅一类鸟类,是兴安岭范围内有栖息的二级保护动物,意旨像鸿鹄一样成群飞向天空的无人机守护保卫兴安岭的“绿色”。
自“鸿鹄绿卫队”组建以来,鄂伦春旗检察院拓宽公益诉讼案件来源,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在日常巡查、防火、法治宣传、有效搜索和救援等服务民生中尽显高效,累计巡航取证40次,发现案件线索16件,办理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份。此项工作被《检察日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同时,自治区检察院宣传处对此项工作给予指导并充分肯定。
“鸿鹄绿卫队”加深山林保护协作
鄂伦春旗拥有林地面积4389万亩,森林覆盖率一直保持在70%左右,流域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河(湖)流有228条,总流域面积5万多平方公里。鄂伦春旗检察院紧密围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运用司法力量,突破区域资源壁垒,与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统筹建立《“鸿鹄绿卫队”山林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山林保护合力。
“鸿鹄绿卫队”指挥中心,由鄂伦春旗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组成无人机小分队,对本行政辖区的山林进行网格化巡飞检查,搜集破坏山林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无人机灵活性高、机动性强、定位准确、实时快速、监测范围广等优势进行巡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协助对森林防火等隐患、险情、灾情开展排查及处置,搜集破坏山林案件线索,实地勘查取证,高效固定现场证据,以检察技术助力公益诉讼部门精准制发检察建议,限期督促整改落实,更好地守护大兴安岭,筑牢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
“鸿鹄绿卫队”助力自然资源巡护
“鸿鹄绿卫队”对阿里河镇河流流域、诺敏镇毕拉河森林腹地进行空中巡护,就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河道生态环境治理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收集取证生活垃圾残留、污染河流岸道、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并制发检察建议监督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联合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进行跨省协作办案,对鄂伦春旗境内及加格达奇区管理的片区重合部分,“鸿鹄绿卫队”用无人机远景航拍的方式对铁路沿线周边复杂环境进行巡查,发现某处站台附近铁路沿线堆积大量白色生活垃圾,针对发现问题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环境卫生整改。联合水利部门全面排查城镇用水企业地下水取水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超量取水及水资源浪费行为,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行动中,“鸿鹄绿卫队”通过空中勘察发现,多个企业在未经用水许可的情况下,违法开采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私自打井后安装抽水设施进行地下水开采,破坏了国家对水资源管理秩序,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措施,督促其依法履职,查处违法取用水资源的违法行为。在文物保护大巡查中,“鸿鹄绿卫队”深入嘎仙洞遗址等国家重点保护单位对不可移动文物本体是否存在人为破坏及严重的自然风化与侵蚀,文物保护标识有无损毁等相关问题进行空中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