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最高检“三个善于”办案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鄂温克旗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企盗窃案中,认真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企业依法高效管理。
(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鄂温克旗检察院高度重视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由于本案涉案金额较低,且犯罪嫌疑人上缴违法所得、积极赔偿,被盗财物已追回发还被盗单位,社会危害相对较小,检察人员通过走访社区了解其日常表现、人际关系等,得知他们平日表现良好、邻里和睦;深入被害单位了解盗窃行为的实际损失与后续影响并听取被害单位意见;入户调查其家庭环境等情况,发现他们家中都有重疾老人需赡养且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综合多方面因素,检察机关审慎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彰显法律严肃性的同时体现司法人性化,助力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承担家庭责任,促进和谐稳定。
(走访社区做社会危险性评估)
为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类似涉企刑事案件的发生,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员工的法治教育。该企业积极落实检察建议整改事项,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三名涉事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与降级处分,并全面部署法治学习活动,涵盖宪法、民法典等多部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教育、监督、引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全力营造良好企业经营环境,从法治教育、完善管理上预防涉企刑事案件发生。
下一步,鄂温克旗检察院将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兼顾人文关怀,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为法治建设与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