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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检察院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一取消三不再”精神

时间:2024-11-25  作者:王丹丹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11月22日,鄂伦春旗检察院召开全体会议,学习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及李永君检察长在呼和浩特市基层检察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在家班子成员及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深入传达学习最高检作出的“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及李永君检察长在呼和浩特市基层检察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对照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部署要求,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全面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一新形势、新变化,转变办案与管理理念,优化管理模式,把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意识,准确领悟精神。要切实领会“一取消三不再”的价值导向和核心内涵,准确把握“三个管理”的内涵和要求,不能曲解误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检察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找准提升工作质效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抓好冲刺收尾工作,认真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

二要聚焦工作要求,提升办案质效。各业务条线要结合自身具体职能,围绕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创新思路、谋划工作、积极作为,持续落实好上级院各项安排部署,通过客观、准确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弱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高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要不断强化管理,创新工作举措。深入研究落实“三个管理”的方法举措,优化管理视角,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全方位加强业务数据过程控制,规范案卡填录,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梳理研判整合,持续规范业务数据管理;要强化综合业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之间协同衔接、互相贯通,构建管案、管人、管事“三位一体”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大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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