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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检察院:捍卫英烈荣光,检察全力护航

时间:2024-09-27  作者:刘芳芳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2024年9月30日是国家第十一个烈士纪念日,为深切缅怀革命英烈的丰功伟绩,更好地维护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提升公众对英烈的敬仰之情,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用检察力量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守护英烈荣光。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烈士陵园始建于1972年10月,是为了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部队修建嫩林线铁路施工过程中和保卫祖国边疆的战斗中牺牲的英雄而建造的,园内共安葬25名烈士。

2024年6月2日,旗检察院鸿鹄绿卫队对鄂伦春自治旗辖区内大杨树镇烈士陵园进行安全巡查,通过向相关单位调取相关资料、了解日常维护情况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确认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大杨树镇烈士陵园存在管理不到位的事实,影响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破坏红色教育价值。旗检察院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向负有保护管理职责的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烈士陵园管理维护职责工作,但该被监督单位存在法定回复期内未整改,本院已向旗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目前,经过旗法院现场开庭举证质证,被告单位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引起足够重视,现已采取有效措施,对烈士陵园进行修缮并落实日常维护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烈士陵园的保护,加大保护宣传和普法力度。

烈士忠魂贯苍穹,白云轻抚伴从容。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捍卫历史、尊重英烈,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下一步,旗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传弘扬红色文化精神内涵,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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