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近日,根河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杨建廷介绍了根河市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情况,重点就评查案件类别、评查标准和评查方式向人民监督员作了介绍说明。受邀的人民监督员随机抽选1件一审公诉案件开展评查,重点围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采信是否全面、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并认真填写了《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意见表》。
人民监督员于萌:“通过‘零距离’参与检察院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我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有了更直观的了解,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让我对法律适用、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有了进一步了解”。“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适用准确、程序规范、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方式之一,有助于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下一步,根河市检察院将继续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工作,持续加大案件评查力度,规范案件评查程序,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合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