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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检察院:公开听证+人民监督——让宽严相济彰显检察温度

时间:2024-05-29  作者:高歌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为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提高社会各界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近日,鄂伦春旗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举办公开听证会。

案情介绍

2023年9月30日,孟某某、萨某某、梁某某1、梁某某2在禁渔区毕拉河流域以电击方式进行捕鱼,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包括细鳞鱼71尾、雅鲁鱼167尾、狗鱼1尾,经专业机构鉴定细鳞鱼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175000元,雅鲁鱼、狗鱼无保护级别,根据市场价格价值人民币221元。公安机关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鄂伦春旗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对该案卷宗进行审查以及对四名嫌疑人进行讯问,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通过释法说理、法治教育的方式,多次向犯罪嫌疑人说明主动退赃退赔的相关法律规定。四名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共同主动向鄂伦春旗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75221元。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布了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程序、基本案情、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并说明了拟处理意见。在犯罪嫌疑人陈述事实及侦查机关人员发表意见后,主持人宣布进入听证员提问环节。

听证员认真听取案情后,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发表评议意见,最终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四名犯罪嫌疑人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同意检察机关对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的酌情从轻的拟处理意见。这不仅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惩罚,又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下一步,鄂伦春旗检察院将继续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加大对乱捕乱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知识,宣传野生动物法律法规。要凝聚起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共识,普法工作就不能仅停留在“谁执法谁普法”的常规宣传活动上,更要在法治实践全过程同社会公众保持良性互动,能动履职,充分利用“检察听证+以案释法”方式消除群众法律认知误区,助力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屏障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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