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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

时间:2024-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牙克石市检察院 扎兰屯市检察院 鄂伦春旗检察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按照党中央和最高检党组的部署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精心谋划部署,作出具体安排,采取具体措施,迅速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扎兰屯市检察院

4月16日,扎兰屯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部署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传达学习扎兰屯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动员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强调:

一、要推进党纪教育和党性锤炼有机结合。全体检察人员要更加清晰地认识党的纪律要求,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把党纪作为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要把党纪教育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衔接起来。要注重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确保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全链条压紧压实责任,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

鄂伦春旗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4月16日,鄂伦春旗检察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大朋主持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岱岷作动员讲话,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强调:

一、抓好学习重点,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学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各类宣传学习平台等活动时机,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抓好以案促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好检察系统警示教育资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教训就在眼前,法纪就在身边。

三、抓好统筹实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检察履职两手抓、两促进。

四、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党员干部要对照《条例》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牙克石市检察院

4月17日,牙克石市检察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晶主持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阳毅参加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参加此次动员会议。会议强调:

一、把牢方向,提高站位。全体党员干警要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不折不扣、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警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

二、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精准“滴灌”、靶向发力,要聚焦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党员干部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以“头雁效应”带动广大全体党员干警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三、创新方式,提升质效。要坚持用好身边“活教材”,通过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警醒全体党员干警绷紧纪律之弦。

四、严督实导,确保常态。要压实责任,抓出成效。要“督”“导”结合,抓实每个环节,抓好每个步骤,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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