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城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积极做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要求,近日,新右旗检察院与旗文物保护部门深入金界壕遗址,开展长城保护专项活动。
金界壕遗址新巴尔虎右旗段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筑于12世纪初,为金代重要军事防御工程,起自呼伦镇五三嘎查与满洲里市交界处,途经达石莫嘎查、达赉苏木阿尔山宝力格嘎查、布尔敦嘎查,全长60.163公里,具有重要的保护和历史研究价值。在金界壕遗址现场,检察人员向工作人员询问了当前保存、界碑设立、管护面积等情况,并沿途查看了土墙、壕沟、关堡保护状况以及保护线内是否存在耕种、取土、采石、采矿、建房、放牧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今世界,人们提起中国,就会想起万里长城;提起中华文明,也会想起万里长城。长城、长江、黄河等都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标志。检察机关与文物行政部门协作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能更好保障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利于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下一步,新右旗检察院将继续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加强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形成金长城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为北疆文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