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生态保护的交流与合作,1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和蒙古国南戈壁省检察院、东戈壁省检察院、苏赫巴托省检察院、东方省检察院共同举办了以“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视频会晤,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李新、蒙古国总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宝勒尔普日布及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代表参加会晤,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主持会晤。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作为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全程参加。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红以“在界河界湖水源生态保护、草原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加强法律宣传、信息共享和源头治理”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张晓红检察长建议,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可在界河界湖水源生态保护方面,加强对界河界湖流域周边民众的环境保护法律宣传,联合打击破坏界河界湖水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草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加强对草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研讨,交流借鉴双方在草原环境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加大对破坏草原和野生动植物犯罪的打击力度。
蒙古国东戈壁省检察院策仁桑布检察长对中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作出了积极回应。
会晤中,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李琪林检察长提议,两国边境检察机关要继续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蒙古国总检察院签订的合作协议,通过建立双方检察机关定期会晤机制,拓宽交流深度,齐心协力维护好中蒙边界地区的生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