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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扎兰屯市看守所巡回检察反馈意见

时间:2022-11-17  作者:王琪 杨涵  新闻来源: 扎兰屯市检察院

日前,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巡回检察情况反馈会在扎兰屯市公安局召开。巡回检察组组长王殿元,扎兰屯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岩岭,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和,巡回检察组部分成员,监管大队负责人等参加反馈会,人民监督员刘兆庆应邀出席。

会议由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欢主持。

会上,巡回检察组对扎兰屯市看守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意见反馈,针对巡回检察发现的看守所在监管活动、羁押期限活动、安全防范情况、生活卫生情况、罪犯留所服刑及交付执行活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能力提升、严格规范执法、健全制度预案、消除风险隐患等整改意见。

监管大队负责人表示,对巡回检察组反馈的问题将认真研究,明确措施,全面整改,并且要举一反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确保监管活动依法、规范、安全。

人民监督员刘兆庆对检察机关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巡回检察反馈会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被反馈单位应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和表示,此次巡回检察有双重任务属性,既是对公安机关的“正向纠偏”,也是对驻所检察室的“反向检视”。公检双方都要深刻认识到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司法环节,既是对监管执法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对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室的工作进行检验,不仅要帮公安机关找到‘病’,还要找准‘病因’、开出‘良方’,只有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才能实现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的双促进、双提升。

巡回检察组组长王殿元指出,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再巩固,也是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是“命运共同体”,希望通过此次巡回检察双方能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公安机关要坚持正确的监管理念,既要严守监管安全底线,抓早抓小,消除监管安全隐患,也要借助巡回检察,真正把检察成果落实到规范执法、规范管理、安全稳定上,全力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

扎兰屯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岩岭表示,扎兰屯市公安局党委对于巡回检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落实,全面整改。下一步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落实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长效治理,推动监管大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接下来,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开展好后续监督纠正工作,确保巡回检察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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