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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韶华,强检有我!呼伦贝尔市检察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讨交流活动

时间:2022-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呼伦贝尔市检察
  2月28日,呼伦贝尔市检察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不负韶华,强检有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讨交流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以及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等内容,深入学习领会张军检察长给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青年干警的回信精神,充分激发青年干警对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与会青年干警结合学习内容和实际工作,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谈自己的所感所想,积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检察技术信息部主任 李文良:作为青年检察干警,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实践中,要发挥青年的活力和干劲,多学习、多思考、多领悟、多作为,提升监督办案能力,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努力实现个人发展与检察事业的同频共振,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青春检察力量。
  机关党委副主任、纪委书记 吴琳: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连续两年在春节后第一天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可见其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员,我们更应从法律层面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青春正能量。
  第二检察部 李福春: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必须做好本职工作,从每一个案件入手,以最大努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政治部干部部 杨晔:在工作中要结合张军检察长对青年干警的期许,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落实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
  第六检察部  魏巍:作为检察干警,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积极投身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立足本职工作,依法认真履职,及时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用工等环节的风险和困难,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第七检察部 赵慧陶: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充分发挥职能,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市场主体权益的犯罪,可以明确市场主体违法犯罪的成本,确切知晓可为与不可为之间的界限,符合国民预测可能性,也是充分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体现。
  第三检察部 谢冰心:作为一名年轻干警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自身过硬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五检察部 高琳琳:我们要做到严谨、律己、热情、细心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以强烈的紧迫感增强公仆意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上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通过学习讨论,青年干警纷纷表示要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要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立足检察机关中心工作和主责主业,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需求,以“求极致”的精神履职尽责,真正让今日之我胜昨日之我,增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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