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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大调研”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安排,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大调研”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调研重点

(一)推动构建大调研格局,理清新时代发展新思路。积极开展、组织参加以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调研或征文活动,研究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如何更好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重要观点、重大论断,研究如何更好的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二)以问题为导向,依托调研探寻解决问题好举措。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各方面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疑点,通过调研,将先进发展理念和本地区实际情况深入融合,探寻精准度高、操作性强、真解决问题的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好举措。

(三)围绕改革新任务,为检察现代化建设赋新能。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立足我市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挖掘检察机关改革亮点,形成创新性实践成果和理论研究成果,推动有益探索、科学决策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两级院领导干部带头选题调研,市院各内设机构和各基层院要结合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开展自主选题调研。

(二)调研推进机制。市院各内设机构和各基层院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年度调研计划。在2023年一季度末形成第一阶段调研成果。围绕推动实现“大调研”科学化,促进“内脑”“外脑”同时发挥作用,加强与高校合作,吸收科学研究方法。

(三)成果转化机制。把调研和决策结合起来,对于调研取得的成果,实行科学分类、精准转化。对经过充分研究、比较成熟的调研成果,及时上升为决策部署,转化为规划计划、政策举措、实施方案、专项活动等具体措施。对尚未研究透彻的调研成果,深入听取意见、更加持久跟踪关注,加大分析研判,完善后再推动转化。对已经形成举措、落实落地的,及时跟踪评估,视情况优化调整。及时凝练调研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提炼总结行之有效的举措。遴选优秀的调研成果,积极上报自治区院、最高检,及时推广到各旗市区检察院。

三、工作要求

(一)把好选题关。要聚焦聚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各族群众所急所盼所想,紧扣本次“大调研”活动的主题和调研重点,找准切入点,研究梳理确有价值、确有必要的调研选题清单。两级院主要领导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选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其他班子成员调研选题由本院主要领导把关。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自行提出选题,由分管检察长把关。各院“一把手”要对调研选题高度重视,亲自研究,切实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二)把好统筹关。加强科学统筹,着力提高工作效率,不安排主体不明确、不能帮基层解决问题的调研。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把握好工作节奏,协调好集中部署和分头调研,通过错峰调研、分批调研、联合调研、整合调研、资源共享等方式,防止“扎堆调研”。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的相关要求,确保各项调查研究活动取得实效。

(三)把好纪律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实施细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调研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通过“大调研”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担当作为、敢想敢干的良好形象,锤炼攻坚克难、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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