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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不公开听证会+刑事和解+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 用心用情点亮涉罪未成年人希望之光

时间:2023-06-25  作者:喻晓静  新闻来源: 额尔古纳市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引导迷途未成年人顺利“归航”,6月21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检委会专职委员庞少卿主持会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应邀参加听证会。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16岁的小王经朋友介绍做网络“兼职”:用一部手机与“上线”进行语音通话,使用另一部手机拨打“上线”指定的电话号码,电话接通后由“上线”通过两部手机中转与指定号码通话,小王在旁边不能出声打扰双方通话直至通话结束便可获得相应的报酬。小王从事该“兼职”10余日,每次1小时左右,获利1600元。经查,其“系电信诈骗分子,通过小王帮忙拨打的电话,致使一名被害人被诈骗分子骗取19000余元。

小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小王具有系未成年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因退赔损失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额尔古纳市检察院拟对小王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未检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简要案情及社会调查情况,系统阐述了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表示该决定给了涉罪未成年人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不但挽救了一个孩子,也挽救了一个家庭,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温度。

会后,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训诫会,未检检察官向涉罪未成年人小王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确定了为期六个月的考察期。未检检察官、侦查机关、法律援助律师、法定代理人依次对小王进行训诫教育,从其自身、家庭、社会三方面分析了小王犯罪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应当吸取的教训,叮嘱其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监督考察期内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做到学法、守法、尚法。

同时,未检检察官以家庭教育为切入点,针对该案中暴露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对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向其送达了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小王的品德教育、法治教育,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后面六个月的帮教和监督考察工作。法定代理人表示日后会加强对小王的关心与管教,真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法言法语解析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督促监护令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引进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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