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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纾困解难献爱心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开启人生新征程

时间:2022-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陈巴尔虎旗检察院
  近日,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宝日希勒矿区人民检察院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排头兵作用,落实陈巴尔虎旗“三官两员一律”进嘎查社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陈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宝日希勒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新艳带领干警深入宝日希勒相关社区,开展纾困解难献爱心,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开启人生新征程活动。预防基层嘎查、社区群众因家庭生活困难或认为女孩没有必要读高中而终止学业的现象发生。

  ▲ 陈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宝日希勒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宝日希勒矿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救助生活困难学生调研座谈会

  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宝日希勒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领干警深入社区、学校开展为期一周的调研核实工作,了解到宝镇中学一位女学生,母亲病逝三年多,父亲小学毕业在外地打零工,工作不稳定,寄住在亲属家三年多,平时学习努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今年中考以优异成绩考入牙克石林业一中,现面临考入高中后学习费用、生活费等方面的生活困难,失去母亲的心理孤独情况,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她的困难,她即将面临辍学和心理上缺少关爱帮助的双重压力。
  针对这一具体情况陈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宝日希勒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宝日希勒矿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救助生活困难学生调研座谈会,与宝镇党委、政府、旗未检办、司法所、社区、宝日希勒镇关工委、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协商解决困难学生圆满完成高中学业救助问题,多渠道对困难学生从生活、精神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持。

  通过调研座谈确定救助方案为:检察院检察官及社区干部与困难学生父亲取得联系,让其竭尽全力供女儿读书,在确因能力不足,无法为其提供学习费用和生活费时,由社会爱心人士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爱心人士为使被救助女学生没有心理压力,要求组织者采用与被救助学生背对背方式,救助人不留名、不见面,并表示愿持续提供帮助,直到考入大学。所捐赠的爱心救助款由参会各部门共同选任的关工委副主任,从事三十多年教学后退休的教师负责监管,宝日希勒检察院、司法所、关工委、社区相关人员建立爱心微信帮助群,在日后的各个生活学习节点,及时沟通帮助支持,及时掌握困难学生日后的学习生活情况,保证家庭、社会共同努力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圆满完成高中学习。
  此次帮扶救助活动,是检察机关落实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充分发挥全社会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具体表现和有力举措。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致力于帮助求学存在困难的未成年人克服困难,满怀信心与希望开启人生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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