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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检察院:社区矫正监督无死角

时间:2023-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尽职履责 发现违法线索

依法对社区矫正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2023年5月鄂伦春旗检察院大杨树派出院同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检察院对变更执行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变更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跨地区协作监督。

大杨树派出院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在社区矫正变更执行地的过程中出现超期35天未报到的情况,立即向刘某某新变更执行地鄂伦春旗司法局核实变更后报到入矫情况。

检察人员经过调取刘某某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进行核查,对刘某某超期报到情况要求鄂伦春旗司法局出具查找情况说明。并依法对刘某某进行询问后,其确实存在变更执行地后超期35天未报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履行监督职责,向鄂伦春旗司法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依法纠正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得到了鄂伦春旗司法局的采纳和回复。

跨地区协作全面实现 社区矫正监督检察

2023年4月11日刘某某又向鄂伦春旗司法局提出变更执行地为辽宁省东港市的变更申请,经鄂伦春旗司法局批准同意后目前刘某某在辽宁省东港市司法局实行社区矫正。对刘某某在变更执行地过程中存在漏管情况,检察人员及时与辽宁省东港市检察院取得联系,对刘某某社区矫正期间存在的问题情况进行联络商讨。

辽宁省东港市检察院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对社区矫正机构工作进行了监督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反馈本院,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本次协作不仅加深了两地检察人员的学习交流对两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监管工作提出建议,还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督跨地区、无盲区、无死角。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立足职能 持续监督检察

今后,鄂伦春旗检察院将继续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对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收监执行、脱管漏管等社区矫正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检察监督,防止因脱管漏管发生再次犯罪情况,促进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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