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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检察院:传导式培训暨民事诉讼法的研究与民事检察监督的优化

时间:2022-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提升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活动部署,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鄂伦春旗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金柏宏赴厦门大学参加了为期五天的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秉持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理念,让学习培训经验分享更有“宽度”,8月29日上午,金柏宏以传导的方式在全院开展了“民事诉讼法的研究与民事检察监督的优化”培训。

  在此次民事检察监督专题讲座上,金柏宏表示民事检察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准确把握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切实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全面推进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双提升,不断提升旗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水平。
  通过培训,全体干警一致认为,这次培训既有理论授课和办案经验交流,又有答疑解惑和工作方法交流,受益匪浅,激发了工作热情,增长了业务能力。并纷纷表示,今后会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办案中,取长补短、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不断完善多元化监督手段,认真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旗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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