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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检察院与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杨树森林公安局召开山林保护协作调研座谈会

时间:2023-05-19  作者:季迎迎 曹雷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内蒙古检察机关“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进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强协作”大文章,5月16日,鄂伦春旗检察院与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杨树森林公安局召开山林保护协作调研座谈会。鄂伦春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岱岷主持会议,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杨树森林公安局相关领导等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三方就如何加强本地区山林生态保护协作进行了座谈交流,重点围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耕地,实际属于1998年以后发生的毁林开垦,现已划入耕地保护红线按照耕地管理的经营主体范围、未划入耕地保护红线按照林地管理地类确认的行政机关、森林公安林业执法监督范围及非法占用林地案件鉴定依据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岱岷检察长表示,为进一步做深做细“山林保护”工作,各方应继续深化合作机制,着力构建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下一步,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林地保护与打击犯罪存在的困难问题,鄂伦春旗检察院将组织法院、森林公安、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认识力争形成一致意见,同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力争通过办好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和警示作用,让人民群众信服法律,自觉守法,引导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此次调研座谈会,围绕山林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鄂伦春旗检察院与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杨树森林公安局进行了深入探讨,鄂伦春旗检察院将以实际行动主动作为,协同各方努力形成有效保护山林的合力,严守生态红线,携手共筑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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