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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金长城”文物遗址保护

时间:2023-05-16  作者:关思语  新闻来源: 莫旗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文物保护中的作用,推动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责。近日,莫旗检察院联合莫旗博物馆对位于莫旗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长城遗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经调查发现,位于莫旗尼尔基镇七家子村的金长城保护范围内存在越界占地耕种、防护林被砍伐等问题,对金长城遗迹周边环境风貌造成损害,长此以往不利于对金长城遗址保护,增加了金长城遗址受到破坏的风险。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莫旗检察院将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依法履行维护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文物和古遗址的保护力度。

文物和文化遗产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是一个国家的血脉和灵魂,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莫旗境内的金长城遗址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传承历史文化、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下一步,莫旗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作用,助力莫旗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金长城简介

金长城始建于金朝初年(1115年)前后,后经大定、明昌止于永安三年(公元1198年)前后,历时70余年。是金朝修筑的军事防御体系,达斡尔语为“乌尔阔”,史籍中称为“界壕”或“堑壕”。

金长城莫旗七家子村段起自嫩江西岸止于后乌尔科村诺敏河畔,兴筑于金世宗大定年间,为金长城北线起点;而七家子村南线长城,兴筑于金章宗明昌年间,为金长城南线起点。这两段金长城专家称其为内蒙古境内金长城“老龙头”,属金东北路管辖。

金长城作为我国古代巨大的军事防御工程,已成为国内外有关学者研究我国古代长城及军事活动的重要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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