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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公益诉讼助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时间:2022-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海拉尔区检察院
  近期,媒体平台上一条“海拉尔区部分路面破损严重”的短视频引起了海拉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高度关注。根据视频反映出的问题,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海拉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核实,通过多处走访比对位置,最终确认破损路面为G301国道海拉尔河大桥段。随后,海拉尔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对海拉尔区全域道路开展调查,调查中发现海拉尔区海宝公路、经济开发区园区路、雄风大道、G301国道等外围公路存在路面有破损、坑槽接连不断,有的路面甚至钢筋裸露,破损严重,道路横断隆起、路面连续凹凸不平、井盖四周破损严重以及路面硬化不到位等问题。

  为破解工作难点,海拉尔区检察院组织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海拉尔区交通运输局、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7家单位,召开磋商推进会。会上,各单位首先观看检察机关调取的路面损坏情况的幻灯片,检察机关就调查核实情况进行介绍。随后,相关养护、执法单位介绍了其辖区范围内道路损害修复方案及修复进展情况,针对海宝公路、G301牙海段(雄风大道、海拉尔河大桥、哈克村入村路段)、X301海特公路等公路执法和养护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纷纷阐明意见,进行深入磋商,拿出破解难点的办法、对策。截至目前,满洲里北路铁路涵洞北路面横断隆起已经修复;中央南路连续6个井盖四周破损已经完成修复;海拉尔河大桥桥面坑槽全部施工完毕,修补坑槽220.8平方米。同时相关执法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保障人民财产生命安全。

  下一步,海拉尔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人”的神圣职责,秉持“以我管促都管”理念,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排除道路安全隐患,防范化解交通事故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出行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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