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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公益诉讼促“日租房”监管,攥指成拳增社会治理合力

时间:2022-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莫旗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职责使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日租房”监管缺失的安全隐患问题,近日,莫旗人民检察院经请示旗委政法委,联合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敖拉、纳文慕仁、乌尔阔等社区共同召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旗内强化日租房管理联席会,并进行日租房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交流。莫旗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佳印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鄂银宝与四家联席单位、七个社区相关工作负责人参会并发言。

  会上通报了莫旗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2年内办理5起涉“日租房”的刑事案件,还有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件,发现多数“日租房”未经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许可,未办理营业执照,仅通过网上发布出租信息将涉案房屋按日出租给不特定的人居住,人员居住密集,流动性强,身份难以确认,且无相关监督管理措施,为部分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容易滋生性侵、卖淫、吸毒、帮助信息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还可能发生其他如火灾等安全隐患,给不特定的居民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据此,莫旗检察院将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线索移送进行公益诉讼。

  莫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广君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上,就法律法规适用、行政监管权责范围和管辖、行政执法效果等问题同行政单位进行探讨。相关行政单位对“日租房”存在的治安隐患、消防隐患、公共卫生隐患在各自权责范围内应采取的监管措施进行研究讨论,认为日租房虽为新业态,但出租和计费方式是典型的旅馆收费方式,也属于旅馆性质的经营方式,宜将其纳入旅馆行业进行监管。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与会单位达成共识:一是开展执法大检查,对辖区内“日租房”进行排查摸底,对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实现监管全覆盖;二是推动建立“日租房”规范性管理机制,建立出租登记、房源信息发布标准、租住人员身份核实等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加强司法、执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不断深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齐抓共管,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通过调查核实提出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建议,促进“日租房”规范化管理,营造安全稳定宜居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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