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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检察长出庭履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时间:2022-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莫旗人民检察院
  6月29日,莫旗检察院提起的赵某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莫旗法院公开审理,莫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莉莉以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起诉,莫旗法院院长赵忠义担任审判长并组成3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莫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参与旁听。
  庭审中,检察机关通过宣读刑事起诉书、公益诉讼起诉书、出示证据和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对赵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罪应依法追其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进行阐述,赵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且承担生态损害责任。本案当庭宣判,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是莫旗检察院在履行赵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刑事部分审查起诉职责过程中,发现其犯罪行为可能致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到持续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办案人员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益诉讼审查,对其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经履行公告程序后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一并追究,既能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又能严厉打击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维护公益不缺位。莫旗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过程中,秉承打击刑事犯罪与赔偿损失、修复生态一体化审查的办案理念,实现打击犯罪和保护国家利益并重。检察长以身作则,带头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履行政治和法律职责的具体措施,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对带动全体员额检察官更好履职尽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对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请求民事赔偿,能更好的实现惩戒和警示作用,为保护祖国的绿水青山提供了司法保障。
  今后,莫旗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在守护公益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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