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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伐倒一片白桦林 升起修复生态心

时间:2022-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我愿意缴纳毁坏林木修复费19831元,用来赔偿我伐倒的76株白桦树,希望可以委托鄂温克旗林业和草原局代替我补种树苗,以后,我绝不再破坏草原,积极保护草原生态,让我见到破坏草地、滥挖草药的行为我一定坚决制止。”鄂温克旗锡尼河林场牧民李某在案件调解现场说道。

  近日,呼伦贝尔市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功调解并监督林业机关积极进行生态修复。2020年6月,鄂温克旗锡尼河林场牧民李某为了方便自己拉草,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将76株白桦树伐倒。经鉴定,被毁坏的林木修复费用为19831元,李某破坏鄂温克旗锡尼河林场林木的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4月,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赔偿林木修复费19831元。

  调解过程中,李某从牧民的角度与法官、检察官畅谈了对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理解,深刻认识到作为牧民更应该守护好这片草原,保护好草原的生态环境,对自己毁坏林木的行为后悔不已。“感谢检察公益诉讼给我弥补生态损失的机会,以前法律意识淡薄,没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通过这个案子,我深刻感受到了不论做什么都应当心存对自然的敬畏,以后我一定不破坏环境,如果看到其他破坏森林、滥挖草药的行为我也会去制止。”李某如是说道,并当场与检察机关达成调解协议,表示愿意一次性缴纳毁坏林木修复费用。由于被毁坏林地原址修复难度大、费用高,李某还主动提出要求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鄂温克旗林业局在鄂温克旗维纳河林场人工造林26.2亩,用苗2889株。

  调解结束后,李某针对草原上滥挖野生药材的行为以及产生的危害向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此次调解,李某不仅深刻认识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也激发了他积极投身草原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为司法机关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建言献策。目前,鄂温克旗林业局已将2889株树苗补植复绿。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司法理念,在要求损害人履行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促进行为人由破坏生态向保护生态积极转变,对于原地恢复困难等情形积极探索以异地替代性修复、购买碳汇等多种方式提高牧民生态保护意识,检民携手保护美丽的呼伦贝尔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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