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检察日报》头版:汪永清在内蒙古调研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9月3日至5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率全国政协调研组赴内蒙古自治区,就“协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9月5日下午,调研组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
调研组一下飞机就直奔基层检察机关了解情况。调研期间,调研组走访了自治区市、旗县区检察机关和有关行政部门,实地察看河道垃圾污染、破坏草原等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同基层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企业、律师、群众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结合实际案例摸情况、听意见,在交流讨论中研究问题、探寻方法。
全国政协副主席 汪永清
汪永清指出,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通过司法权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设计,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制度基础和广泛社会基础。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积极认真履职,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广大干部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现实关切,取得良好效果,经验值得总结。
汪永清强调,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还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对这一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形成更广泛的社会共识。要不断深化对公益诉讼特点和规律的认识,紧扣实际进行检察公益诉讼启动条件、适格主体、举证责任分配以及相互协同、资源共享等制度机制性探索,让检察公益诉讼更规范、精准地运作。要更加善于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更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解决发现难、取证难、衔接难等问题,更有效地用案例向社会讲好检察公益诉讼故事,为深化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好、实现好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9月4日上午,调研组察看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道垃圾污染水源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恢复现场
9月4日上午,第一调研组察看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西山保护区破坏草原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恢复现场
9月4日上午,第二调研组察看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养牛场粪便污染草原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恢复现场
9月5日上午,调研组听取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和新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强卫,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郝赤勇,全国政协常委马正其,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及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了调研。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李秀领参加座谈调研。受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委托,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陪同调研并汇报全区公益诉讼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