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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4-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负责人:秦虎

财务负责人:孙桂香

编制人:吕慧

报送日期:20248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201810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综合业务部(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局、政治部干部部、政治部宣教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下设呼伦贝尔市检务服务保障中心。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以来,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区检察系统“争创一流”奋斗目标,围绕全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将检察履职同做好“两件大事”、完成好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强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进、落实、提升。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78个,其中国家级集体奖励20个、个人表彰24人,自治区级集体奖励31个、个人表彰60人,盟市级集体奖励49个、个人表彰94人。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化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

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实党务公开,全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方向盘”。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呼伦贝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持续推进平安呼伦贝尔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以检察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深化未成年法治教育,创新构建“检察+企业+N”司法救助模式,引导爱心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以诉源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依法创新能动履职,融入更高水平的法治呼伦贝尔建设,深化用好检察建议,积极推动检察建议刚性约束机制的建立,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行动,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坚持做强民事检察,以矛盾化解为主要抓手,高质效开展各项民事监督专项活动。全面做实行政检察,全方位做大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坚持提升检察队伍素能,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科学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充分依托“检察一体化”机制,强化上下一体、联动履职,对基层检察院实行包片指导。深化“相邻院集中办案”模式,统一调配相邻基层院检察人员骨干办案力量。优化提升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能力素质、整体功能。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激励检察人员履职尽责,着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实奖优罚劣。素能强检提升履职能力。从提升综合素养、做好历练使用出发,有计划安排年轻骨干力量交流挂职。建立健全年轻干部的后备人才库,让优秀人才“蓄水池”始终充盈、流动。加强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门奖励办法激励检察人员参与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大力推行“三全式”“三真式”实训,组织政治培训、业务培训69317136人次。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不断强化榜样引领。以检察文化凝聚法治力量。加大检察文化品牌培育,强化检察队伍荣誉感、归属感。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4,800.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81.55万元,增长 3.93%,变动原因:年初预算未包含地方财政拨入的退休人员经费、抚恤金、非同级财政拨入办案经费等;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5.35万元,增长 0.5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4,800.9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663.4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46万元,减少0.25%,变动原因:本年项目收入中安排维修改造支出,上年人员收入中含有离休人员抚恤金支出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137.5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6.82万元,增长 36.56%,变动原因:主要为年初结转和结余中含有上年结转信息化建设和能力建设资金于2023年支出

(二)支出决算总计 4,800.9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740.7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01.58万元,增长2.19%,变动原因:主要为2023年安排维修改造支出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60.2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主要为非同级财政拨入办案经费等。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6.23万元,减少55.87%,变动原因:主要为上年结转的信息化建设和能力建设资金用于2023年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663.4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9.99万元,占94.57%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253.41万元,占5.43%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740.7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905.39万元,占61.29%

本年项目支出1,835.30万元,占38.7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434.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4.44万元,减少3.99%,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变动造成差异;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9.37万元,增长 10.44%,变动原因:1.2023年安排维修改造支出;2.年中追加司法救助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4,420.18万元。与年初预算4,619.3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其中:

)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3,835.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2.30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071.92万元,支出决算208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结转经费于本年支付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837.14万元,支出决算158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履行审批手续,未能及时支出。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52万元,支出决算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运维服务合同金额小于预算金额。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77万元,支出决算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司法救助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46.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6.0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81.42万元,支出决算16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新入职人员因原单位职业年金未做实,不能办理制度内转出,因此尚未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90.71万元,支出决算8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新入职人员因原单位职业年金未做实,不能办理制度内转出,因此尚未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33.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2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4.95万元,支出决算8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人员变动导致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8.54万元,支出决算4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05.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9.3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75.68万元,支出决算20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全年支出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2,670.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2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49.76万元。主要包括: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749.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00.0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包含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及长聘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7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万元。主要包括:救济费支出。

资本性支出55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03万元,全年预算56.94万元,支出决算5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8%,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00万元,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00万元,全年预算54.87万元,支出决算5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7%,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3万元,全年预算2.08万元,支出决算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3%,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1.因公出国(境)费,不存在此项内容;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差异主要原因为本单位车辆成新率较高,车辆修理及油耗等支出降低,与全年预算对比无差异;3.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差异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支出标准执行,与全年预算对比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6.9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87万元,占96.35%;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占3.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8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04万元,增长5.87%,变动原因:本年全国性业务工作会议在呼伦贝尔召开,公车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8万元,接待7 批次,154 人次,开支内容: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餐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5.44%,变动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较上年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49.7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8.23万元,增长5.50%,变动原因:工会经费及福利费计提基数增加,费用增长。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08.3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2.8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5.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6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1辆,其他用车 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74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其他资金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85.37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其他资金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未开展部门评价。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2个其他资金项目9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3分。全年预算数为867.33万元,执行数为867.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稳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能力进一步增强。2、突出重点找准抓手,司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3、进一步加大科技强检力度,检察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新提升。4、以各类专项活动为载体,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审结案件数量为市院本级案件数量,年度指标设定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多角度考量,科学设定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90.04

867.33

867.33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90.04

867.33

867.33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日常办案业务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进一步提供办公效率。

1、稳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能力进一步增强。2、突出重点找准抓手,司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3、进一步加大科技强检力度,检察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新提升。4、以各类专项活动为载体,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0

17912

2

2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6000

4170

2

1.39


听证专家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60

60

2

2


司法签订法医人次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人次

2

2


印刷宣传册

正向

大于等于

3000

3000

2

2


培训人次

正向

大于等于

600

2529

人次

2

2


聘请讲师

正向

大于等于

4

8

1

1


维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

1000

/

2

2


质量指标

年度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60

100

%

3

3


宣传册发放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3

3


培训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3

3


印刷错误率

反向

小于等于

5

0

%

2

2


讲师职称

定性


副高级以上

副高级以上


2

2


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2

2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2

2


审案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2

2


培训时间

正向

大于等于

4

61

课时

2

2


鉴定结构出具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5

15

工作日

2

2


设备设施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2

3

小时

2

2


成本指标

印刷成本

正向

小于等于

1

1

/

2

2


聘请讲师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00

1000

//

2

2


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00

550

//

2

2


勘验鉴定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0000

20000

/

2

2


设备设施维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0000

100000

/

2

2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维护法制化营商环境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5

5


社会效益

办案人员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5

5


办案效率

定性


提高

提高


5

5


生态效益

保护生态环境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办案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99.39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8.46万元,执行数为108.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购入监控设备、远程提讯庭审设备、国产机及配套设备、无人机、机房空调、检察专网打印机、复印机、检察业务存储设备、模块机房设备、交换机、光模块、视频会议系统、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蒙文办公软件、办公区办公家具等。在现有基础上改善检务装备建设、强力推进业务装备信息化、精细化、安全性等建设体系,加快科技强检步伐,进一步实现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配置,提高业务能力,保障办案业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00

108.46

108.46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00.00

108.46

108.46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装备更新,进一步实现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配置,提高业务能力。系统进行建设升级。

2023年度购入监控设备、远程提讯庭审设备、国产机及配套设备、无人机、机房空调、检察专网打印机、复印机、检察业务存储设备、模块机房设备、交换机、光模块、视频会议系统、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蒙文办公软件、办公区办公家具等。在现有基础上改善检务装备建设、强力推进业务装备信息化、精细化、安全性等建设体系,加快科技强检步伐,进一步实现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配置,提高业务能力,保障办案业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装备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54

台(套)

7

7


质量指标

装备购置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7

7


装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7

7


装备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7

7


装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8

8


时效指标

装备采购时间

定性


12月底之前

12月底之前


7

7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00

1000

/

7

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维护法制化营商环境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6

6


社会效益

人民检察院业务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6

6


工作效率

定性


提高

提高


6

6


生态效益

低碳减排能力

定性


提高

提高


6

6


可持续影响

推动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配置

定性


长期

长期


6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100




3.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3.09万元,执行数为243.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办公楼进行监控改造、电源改造、排水改造等,达到了改善办公条件的需求,确保大楼安全运行,保障部门工作的顺利运行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43.09

243.09

243.09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43.09

243.09

243.09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对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确保大楼安全运行,保障部门工作的顺利运行 。

通过办公楼进行监控改造、电源改造、排水改造等,达到了改善办公条件的需求,确保大楼安全运行,保障部门工作的顺利运行 。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更新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00

/

6

6


办公楼修缮改造面积

正向

大于等于

20000

20000

平方米

6

6


质量指标

工程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6

6


设备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7

7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7

7


时效指标

办公楼维修改造完成时间

定性


12月底之前

12月底之前


6

6


成本指标

办公楼维修改造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00

200

/平方米

6

6


设备更新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000

2000

///

6

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办公条件

定性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10

10


可持续影响

保障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长期

长期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办公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100




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部门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十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慧 联系电话:0470-8100059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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