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市院第三检察部、额尔古纳市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投资管理部部长褚静彦(正处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褚静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褚静彦利用担任大兴安岭乾森农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褚静彦担任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褚静彦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