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周绍凯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绍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周绍凯利用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涉案财产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