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会原副主任李洪斌(正处级)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洪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洪斌先后利用其担任大兴安岭农垦管理局宜里农场场长、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海拉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其担任海拉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将公款出借给其他企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李洪斌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