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天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天喜利用担任满洲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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