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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东兴提起公诉

时间:2020-04-06  作者:  新闻来源:
   日前,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向华派出所原副所长陈东兴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案,由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向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东兴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陈东兴,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东兴查禁犯罪活动过程中,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伪造八张国家机关公文,依法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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