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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人15项罪名,三大关键词揭秘呼伦贝尔这起重大涉黑案件!

时间:2019-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海拉尔区检察院

  被告57人,

  
  涉及15项罪名,
  
  历时近6个月,
  
  成立15个工作组,
  
  8位员额检察官阅卷246册,
  
  行程一万多公里
  
  ……
  
  12月3日,“12·27”以邵喜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判决,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邵喜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罪等15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骨干成员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
  
  除了上面串联起检察官办案始末的数字,下面这三大关键词将揭秘这起案件判决背后的故事。
  

 

  

  关键词一:黑社会性质明确
 
  2001年至案发,以邵喜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依托其强势地位,涉足阿荣旗的酒店经营、砂石销售、筑路工程、蚕茧收购等行业,依托阿荣旗鼎盛蚕茧经销有限责任公司、阿荣旗宏伟马铃薯有限责任公司、阿荣旗迎宾楼大酒店、阿荣旗佳诚典当行、阿荣旗兰溪湾大酒店等经营实体,以公司经营形式掩盖其非法敛财行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在阿荣旗当地一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阿荣旗多次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死亡、1人重伤、10人轻伤,32人轻微伤,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使用暴力威胁、强迫交易等手段,通过打击竞争对手的方式,控制、垄断阿荣旗蚕茧市场,牟取暴利,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实施组织卖淫、组织淫秽表演等犯罪,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实施骗取贷款、高利转贷等犯罪,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实施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掠夺式开采自然资源,严重破坏了自然环境。
  
  关键词二:重大
  

  “12·27”以邵喜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上级院指定管辖由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正确引导侦查,确保后继工作有序开展。
  
  6月26日,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成立“12·27”专案组,由检察长冯伟卓担任组长,成立15个工作组,设立“12·27”专案组办公室,期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工作,专案组召开案情讨论会议9次、公检法召开联席会议5次。
  
  此案涉及被告人57人,8位员额检察官历经44天阅卷246册,行程一万多公里,8月9日,“12·27”以邵喜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关键词三:“捕诉一体”
  
  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每天召开专案会议,办案组分别负责看卷讯问,列出讯问提纲等,并奔赴呼和浩特市、莫旗、扎兰屯市等多地进行提审。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专案组成员坚持“5+2”“白+黑”的工作强度、克服了重重困难,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审查起诉任务,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实现了依法快诉,及时交付审判。同时,专案组及时向内蒙古区委扫黑办和上级检察院汇报案件出现的新情况,主动争取领导支持,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专委黄庆生及三位检察业务部门主任先后4次亲临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实地指导,促进涉黑重大案件的准确定性和高效办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与配合,为“12·27”专案制定明确、具体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高效、全面、准确补充完善证据。充分利用当前“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优势,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期限,做到快捕、快诉,确保检察机关不贻误战机。
 
  10月29日至11月4日,历时7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喜东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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