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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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原包头市石拐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翟晓扬向阿荣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由内蒙古监察委员会层级指定阿荣旗监察委员会调查,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阿荣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翟晓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翟晓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翟晓扬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