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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敖某某、马某某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

时间:2019-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4月4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对敖某某、马某某等5人犯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恶势力犯罪性质均被法院认定。

  经审查,敖某等五名恶势力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有组织地多次采用滋扰、纠缠、言语威胁等手段,扰乱十名被害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中,被告人敖某先后纠集被告人马某、包某、朝某、葛某替武某、王某、孙某等人追讨债务,期间多次以威胁、恐吓、跟随等手段向十名被害人要“生活费”、“好处费”等。

  该案是鄂温克族自治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提起公诉并作出一审判决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该案的从严惩处,有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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